昨日起結婚至2014年3月10日,我省開展公路執法專項整改
  本報訊(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主任記者 陳嬋嬋)無證執法、為超限車輛辦“月票”、向公路執汽車貸款法人員下達罰款指標……
  昨日起至明年3月10日,省交通廳將房屋貸款在全省開展為期3個月的交通公路執法專項整改工作,對包括上述行為在內的10項公路不規範執法行為進行整治。
  對於室內設計社會反響較大的執法中用“臨時工”的問題,省交通廳表示,對無執法資格的人員,必須立即調離執法崗位。
  近日媒體曝光的外房屋二胎省執法人員為超限貨車辦“年票”、“月票”事件也引起我省高度重視,將重點治理。
  這種為非法超限運輸車輛辦理或者變相辦理罰款“年票”、“月票”主要表現:對超限運輸車輛不能實施及時有效的監管,默認一年、半年或一個季度等時間段只查處一次的錯誤做法;違規收取公路運輸企業或聯戶等“贊助”,私設小金庫,甚至中飽私囊等。
  省交通廳劉煥鑫廳長強調,公路不規範執法問題在遼寧或多或少的存在, 這次行動中將重點對“越位罰款”、“無執法資質上路執法”、“違規收取檢測費和保管費”、“農村公路路政管理不夠規範”這幾個問題進行整改,對違法違紀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十項具體整治:
  1.違規上路檢查執法;
  2.無執法資格人員上路執法;
  3.對非法超限運輸車輛只罰款(收費)、不卸載;
  4.為非法超限運輸車輛辦理或者變相辦理罰款“年票”、“月票”;
  5.伙同社會閑散人員通過收費帶車、放車或以其他約定形式擅自放行非法超限運輸車輛;
  6.違規收取檢測費和車輛保管費;
  7.利用職權參與或者讓親友參與對非法超限運輸車輛實施卸載的經濟活動;
  8.隨意提高或降低治超執法標準;
  9.向公路執法人員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款、收費指標;
  10.使用無檢定合格證或超過檢定周期的地磅。  (原標題:超限車辦“月票”罰款有指標將被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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